安徽省同春工贸有限公司党支部 刘建国
企业党建工作的目标之一是“有一支能够在企业改革、发展中经得起困难和风险的考验,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队伍”。如何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素质,保持党的纯洁性性,发挥党员在企业各项工作中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是企业党组织面临的一项十分艰巨而又紧迫的任务。
下面我就结合工作实际,就非公经济党员如何保持党的纯洁性,立足本职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谈几点认识,与大家一起讨论交流。
一、保持党的纯洁性
1、党的纯洁性内涵
纯洁一词本义是指纯粹洁白、没有污点,经常被用来形容一个人或一个组织纯正洁净,没有私心。
党的纯洁性包涵的内容极其广泛,但主要有这样几点:一是思想上要纯洁。保持党的纯洁性,就是要在思想上保持纯洁。要坚定政治立场,始终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要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不懈地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事业观。二是政治上要纯洁。党员干部必须要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和思想道德上的纯洁性,要不断增强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方向、政治纪律、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三是立场上要纯洁。就是要树立坚定的政治立场,保持纯洁的品德,先进的行为。四是作风上要纯洁。必须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品德上的纯洁性、工作上的创新性、作风上的务实性、行为上的先进性。五是行动上要纯洁。就是要政治坚定,始终保持党性纯洁、忠诚可靠,在思想上、政治上、理论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矢志不渝。
二、立足本职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非公经济党组织的特点
非公有制企业具有不同于其它经济组织的以下特点:一是生产资料私有制;二是完全按照“自主决策、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机制运行;三是业主有完全独立的人财物处分权;四是人员的流动性大;五是某些私营企业实际上是家族式管理。这些特点决定了非公制企业的党组织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贯彻执行党章的有关规定时,特别是发挥监督作用时,共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时会遇到在公有制企业中不会遇到的新问题,这些问题可以概括为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主观方面,主要表现为不敢发挥作用和不善于发挥作用。所谓不敢发挥作用,是指一些非公有制企业的党组织不敢理直气壮地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敢理直气壮地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不敢理直气壮地抵制非公有制企业业主的违法经营活动。非公有到企业的经营目的是获取最大利润。加之非公有制企业业主具有完全独立的用人权和分配权,使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在发挥作用时不得不考虑后果。而在事实上,某些非公有制企业业主对党组织和党员提出的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意见,制止违法经营的意见,或者拒不采纳,或者不得已采纳了,但却在提职加薪时,调整工作岗位时加以报复,甚至找借口炒你的龙鱼。正如有的在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的党员所说:“我们只有努力工作,多为老板赚钱的义务,没有(实际是不敢)监督老板的权利。否则,老板炒我的尤鱼,不但监督不成,连我的饭碗也丢了。”这种状况,造成了非公有制企业的党组织不敢大胆地发挥作用。所谓不会发挥作用,就是指一些非公有制企业的党组织不知道自己的职能任务是什么,不知道自己该干些啥,“要参与经营没资格,要组织学习没时间,要做好宣传没阵地”。这种状况在那些没有单独建立党组织而采取挂靠其它单位党组织的企业和联合组建党组织的企业表现尤为突出。从客观上分析,非公有制企业的党组织能否充分发挥作用,关键取决于非公有制企业业主的态度。业主态度积极,希望企业党组织为企业的发展把好方向,保证企业的经营活动不偏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欢迎党组织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那么这个企业的党组织就能够做到各项活动正常,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就发挥出来。反之,如果非公有制企业业主不支持企业党组织的工作,那么党组织的作用也就难以正常发挥。因此,我们要主动争取企业业主的支持,从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非公经济中党员发挥模范作用的误区
私营企业中,绝大多数党员较好地发挥了一个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但也存在着一些党员不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问题。其原因,主要是源于党员自身思想素质不高和私企党组织建设存在许多问题造成的。私企中的许多党员在思想上弄不清三个关系,存在三种错误观念。一是弄不清私营经济与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关系,有些党员还没有摆脱旧观念的束缚,存在身份差别的错误思想;认识不到在私企工作,也是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也是为党做贡献。
二是弄不清企业发展与个人利益关系,存在被剥削的“雇佣”思想,认为为企业多作贡献其结果只能为“老板”多创造财富,因而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上存在消极性。
三是弄不清党的宗旨与市场经济的关系,存在挣钱第一、金钱至上的错误思想,把市场经济原则作为指导自身思想和行为的唯一准则。因此,个别党员少讲甚至不讲理想信念,完全忘记一个共产党员应该具备的义务。